二、參加投標條件: (一)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yè)、施工監(jiān)理,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 (二)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自治區(qū)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貳級)、施工監(jiān)理資質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監(jiān)理丙級(含丙級)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具有在藏文物保護工程監(jiān)理業(yè)績,在人員、設備及施工經驗方面具有相應的監(jiān)理能力。 (三)擬承擔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門核發(fā)的相應工程專業(yè)貳級(含貳級)以上資質及高原項目施工經驗。 三、本項目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預審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條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標申請人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3日,每日9:30—12:30時至3:30—5:30時(北京時間,雙休日除外)前往拉薩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原綜合執(zhí)法局、當熱中路23號)院內拉薩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第二會議室)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詳招標文件,售后不退。如資料需郵寄,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并另加郵費每套100元人民幣。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后3日內,以快遞方式向投標申請人寄送上述資料。 五、凡有參加投標意向的投標人,請攜帶公司資質證書、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擬投入建造師資格證書、公司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留存)到下述地點購買招標文件。 六、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23日上午10:00分,提交到拉薩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七、招標工程項目的開標將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拉薩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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