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園林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北京東方園林(26.100,-0.23,-0.87%)生態(tài)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6年5月20日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008,711,94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fā)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0000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a;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000000股。
【a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12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60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分紅前本公司總股本為1,008,711,947股,分紅后總股本增至2,521,779,867股。
二、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7月15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7月18日。
三、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6年7月15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權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轉)股于2016年7月18日直接記入股東證券賬戶。在送(轉)股過程中產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東派發(fā)1股(若尾數相同時則在尾數相同者中由系統(tǒng)隨機排序派發(fā)),直至實際送(轉)股總數與本次送(轉)股總數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6年7月18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3、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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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6年7月4日至登記日:2016年7月15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五、本次所送(轉)的無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為2016年7月18日。
六、股份變動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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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實施送(轉)股后,按新股本2,521,779,867股攤薄計算,2015年年度,每股凈收益為0.24元。
八、咨詢部門:公司證券發(fā)展部
聯系人:夏可欽、陳旺
咨詢電話:010-59388886傳真:010-59388885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酒仙橋北路甲10號IT產業(yè)園104號樓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園林生態(tài)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編輯:lian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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